電視機螢光幕裡,一男一女吵得不可開交,言語肢體暴力夾雜,吵吵嚷嚷的畫面透過新聞強力放送著。出現這個畫面的場景在立法院;台灣才有的「獨家」!在台灣立法院從來就不是來修法的,是來演鬧劇的。

     動手的女人辯,這不是暴力,是為了維護女性的尊嚴。
     挨打的男人答,我是有教養,打不還手。

     殺夫,虐童,煮嬰;恐怖片般才有的行徑竟然活生生的在現實生活中上演,還未從這些新聞中回過神來,卻又多添了一筆這樣的事件。這些事件的原因都是源於吵架,衝突;在民主社會,該有包容不同聲音的雅量,在不同的聲音中訓練自己思維的能力,思辨的能力。但是從我成長的過程中,不管以前在校園裡還是現在出了社會,聲音永遠都只能有一個,永遠都只能站一邊。如果不認同另一邊,拳頭就來了,聲音就大了。聲音大的那邊就真的是贏家嗎?不予置評。

     當一個社會中的人民缺乏思辯、思維能力時,是很可怕的;﹝在思辯的過程中很快就會流於言語的諷刺,進而引起衝突,最後就是以暴力收場。﹞當他在電視上看到這種新聞,想也不想便照單全收;所以當下一次與人意見相左時,他會不會想說,沒關係,反正我只要聲音大,先出手打人我就會贏,別人就會聽我的。
     別人聽不進去,那就狠一點,把他殺了,或是把自己的小孩當成自己的「物品」,負氣的拿去滾水裡煮。
     
     我厭惡沒有意義的吵架,特別是言語上的怒罵,口出惡言儘管能暫時得到一時罵人傷人的快感,但卻無法讓人真正信服尊敬;那些言語也會狠狠的傷害一個人的心靈,要癒合恐怕還比肢體暴力的結疤更難好。
     不過,當那些指標性人物操弄著媒體達到利己的效果時,又怎能指望這些愚昧且可悲的行為在社會裡徹底消失?上行下效啊!
     但我相信,有智慧的人應該都會是上行下「笑」的!

     那是,覺得好可悲的,苦笑。
     
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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